关于《2024年度密山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资金使用方案》的征求意见函

  • 发布者: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 撰写时间:2025-04-27 13:43
  • 来源: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落实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专项任务的通知》(函〔2024794号)2024黑龙江省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45号)要求,通过县级自主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确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密山市作为承担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任务重点县之一。为全面做好2024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创建工作,利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资金,对我市秸秆收储体系、秸秆加工利用主体等秸秆离田方面进行扶持,特制定本方案。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公示时间30个自然如有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467-5224660

    附件1:附件1:2024年度密山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2:《2024年度密山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资金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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