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对2024年12月30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保留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修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