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ljms.gov.cn/
2.获取方式:可通过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栏目、“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内容。
3.“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fbd3166f03f5。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填写、提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邮寄至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密山市政府大楼206,邮编:1583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密山市政府大楼206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密山市人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密山市政府大楼206;
邮政编码:158300;
联系电话:0467-5207722;
电子邮箱:rsjbgs02@.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