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高效使用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盘活441万元存量资金,现拟对44台符合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要求的锅炉整治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将明确列出拟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的具体单位及其对应金额,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须以实名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反映;待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正式启动中央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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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