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企业不在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经研究决定,依法对鸡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黑G密应经字〔2023〕000001)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得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