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使用风幕式喷雾机合作社结果的公示

  • 发布者: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 撰写时间:2026-04-07 15:04
  • 来源: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植保站黑农(保)函〔202314号文件精神及省植保站关于《风幕式喷雾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密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于2025123日在密山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风幕式喷杆喷雾机开展合作的旱田种植合作社的通知》,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广泛宣传,截止202641日,共有2新型主体提交申报材料,202647密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该2家合作社进行资格审核。

    经专家组对上交书面材料审核及现场查验确认,专家组一致认为密山市保时峰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密山市久收种植家庭农场各项条件符合风幕式喷雾机合作条件,确定密山市保时峰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合作使用哈迪”牌风幕式喷雾机合作社密山市久收种植家庭农场为合作使用东方红”牌风幕式喷雾机合作社。

    现将遴选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47日至20264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相关电话:0467-5259510,进行反映



密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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