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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上传时间:2008-7-2 21: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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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密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穆棱街和房山路交叉路口

 

值班电话:5224522

 

   一、领导分工

 

局长:刘小辉       电话:5224365

 

1、主持环保局全面工作

2、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和计划、财务工作

3、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局长:王传良     电话:5225057

 

1、负责环保局日常工作

2、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和办公室

3、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局长:扈大明     电话:5225057

 

1分管监督管理股、环境监测站

2、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书记:张亚晶     电话:5224522

 

1、负责纪检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2、负责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局工会工作

3、负责党务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4、分管宣教、生态自然保护股

5、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环境保护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新增战略环评,内蒙古率先引了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环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及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规章、措施和办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我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一个,即: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有一个,即:铁西林场自然保护区

4、调查处理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及区外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省及市的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这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是所有经济活动的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所谓环评就是对建设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超过五年的重新申报。环评通过后,发改委才能立项、核准,土地部门办理征用手续,规划部门才可放线,工商部门才可发照;环评文件共有三种形式,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及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

8、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业务科室职责及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工作;负责电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秘书事物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房屋、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安全、保卫等行政工作;负责全局业务综合,业务信息、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共同目标的实施,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的后勤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负责人:苏洪臣  电话:5224522

 

 

2.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污染治理项目的管理

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

负责总量控制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负责全市水、气、声、渣的管理

主要负责全市重要项目环境管理

贯彻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制定相应建设项目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小区开发规划的审查;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厂址选择、初步设计、大纲审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的审查工作;负责小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承担组织对全市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指导五区四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技术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评价日常管理,协助省里对持有甲级证、乙级证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负责人:苏洪臣  电话:5224522

 

 

3.财务股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统筹工作;

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报表,收入和支出管理。

 

   负责人:王萍  电话:5224522

 

4.宣教、生态自然保护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指导和协调环境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市级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鸡西市级、省级、国家级及国际奖项的推荐工作;审核涉及环境保护全局性工作及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社论和重要文稿;负责组织市局的新闻发布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计划,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态保护与恢复问题进行调研;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生态农业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乡镇企业污染控制,参与乡镇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荒漠化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

 

    负责人:李小芹  电话:5224522

 

 

5.环境监察大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的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接待和处理群众在环境污染方面的来信来访。对市辖区域内的中、省属企业、市属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实行现场监察,并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征收排污费和废水、废气、废渣、噪声超标排污费。

 

负责人:初小敏  电话:5259877

 

 

6.环境监测站  

 

对环境质量进行例行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对污染源实施监督性监测及环境污染社会效益的调查,判明环境污染的来源及其危害。对环境质量指标和各类环境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环境管理效益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向社会各界发布环境监测公告,为社会服务。

 

    负责人:姚伟东  电话:5259877

 

 

四、政务公开负责人

 

   张亚晶   电话:5224522

【字体: 政务公开录入:赵冰冰    责任编辑:赵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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