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要求各乡镇成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密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检查、监督、评价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印发。
请各乡(镇)务于4月8日前将文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526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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