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1批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普通合伙)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普通合伙)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名称为野生鲫鱼(购进日期:2023年9月5日),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营者信息: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普通合伙),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东安街(原农贸城)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普通合伙)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野生鲫鱼3.9公斤,现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17元。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责令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普通合伙)召回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