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管的建议

  • 发布者:密山市政府办
  • 撰写时间:2021-10-20 21:54
  • 来源:密山市政府办

 

本着以彻底改善小区环境和秩序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全面提档升级的原则,采取政府组织、市场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办法,我市物业服务中心联合中心街道办、执法局实现全市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企业诚信化,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1.规范物业公司服务内容和标准。一是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科学设定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每年签定一次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解除合同条款等内容。二是公开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每年物业费收支情况,供小区业主知悉。

2.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所有住宅小区全部成立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依法依规选齐配强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发挥作用;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但业主委员会未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依照《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终止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因客观原因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

以上两者共同努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达到小区日常服务完善化、标准化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