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对《密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4.1预警分级”进行修改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修改内容,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8日
联系地址: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67-5259877
电子邮箱:msshbjjgb@163.com
附件:1.密山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