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传承弘扬密山市优秀地名文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山市地名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按照《鸡西市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各乡(镇)推荐申报,经密山市民政局调研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等多个环节择优认定,拟将下列2个地名(名单附后)列入第一批密山市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共10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密山市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密山市人民政府大楼227室
联系电话:0467-5296192
密山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