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 发布者:密山市水务局
  • 撰写时间:2025-11-07 14:36
  • 来源:密山市水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现对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详情请见附

    附件:密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信息统计表

密山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