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以及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切实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强化山区河道管理,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8号)要求,现将我市河流名录内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联系人:丛健;联系方式:0467-5224504;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