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鸡西市纪委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务院、省和鸡西市纠风办的具体要求,现提出我市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在预防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推进。主要分两个层次开展工作:
第一,重点推进5个专题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格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和省、鸡西市和我市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鸡西市及我市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牵头部门:市物价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纠风办。
2、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牵头部门:市房产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
(3)强化对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和扶贫专项资金等行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
3、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严格按照国家提出的治本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纠正乱收费问题。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市纠风办。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经委、市纠风办。
4、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清理和纠正道路交通警告标识不全、交警隐蔽执法、电子执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制定我市道路交通标识、电子执法设备设置和使用办法,从制度上加以严格规范。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纠风办。
5、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足额投入、及时发放,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住宿生补助生活费或取消住宿费政策的落实,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督促对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政策的落实。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纠正有关部门越权定价行为,自行制定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相符的文件规定一律废止。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持和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跟进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探索医药分离制度,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大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试行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强化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认真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实行院务公开,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问题。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经委、市纠风办。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对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土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问题。牵头部门:市农委;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法制办、市纠风办。
第二,统筹推进5个专题
1、 进一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全面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副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根据国家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市纠风办;责任部门:市编办、市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
2、 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对公路“三乱”行为从快从严查处。坚决制止和纠正治超中的以罚代卸、以罚代纠、钱权交易等行为,规范治超工作。严格收费公路管理。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巩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坚决取缔乡村设卡收费行为。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办、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3、 继续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群体性事件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4、 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
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
5、 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
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对强行摊派发行报刊行为严肃处理。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工商局。
(二)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
设。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特别是没有承担专题推进任务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成风,取信于民。要在本部门本行业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部门和行业的内部监督,加强专门机关的外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要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2008年,在全市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对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58个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社会服务部门全面评议;对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16个基层站所进行延伸评议;对关系群众上学就医的城镇公立中小学校、市级公立医院进行集中评议。通过民主评议,扎实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搭建诉求平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开展纠风工作的专项举报。市纠风办及承担专题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重要责任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投诉网址,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继续办好“行风热线”。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突出重点部门,关注热点问题,创新“行风热线”播出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特别要注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设立服务和投诉热线。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评议部门都要设立服务热线、投诉热线,24小时有人值班。要加强对热线的管理监督,定期进行抽查,使热线真正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
(四)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推进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一是制发《关于建立健全预防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落实机制、预防问题机制、发现问题机制、解决问题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民主评议机制,形成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源头纠风的长效机制,提高纠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督促推动《指导意见》尽快落实。三是对《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对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各种制度健全、实用、形成体系,真正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机制制度迟迟形不成体系的,要进行分类指导,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措施和要求
今年的纠风工作新开项目多、涉及领域广,任务繁重,各部门要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一)抓健全机构。各项纠风专题推进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避免打乱仗。
(二)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纠风工作高度重视,摆上日程,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市纠风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对重点推进的5个专题,要参与进去,抓在手上,靠前指挥,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对统筹推进的5个专题,要注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治理工作成果。各项纠风专题推进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承担起统筹协调、制发方案、督办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司其职,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的参评部门,要抓机关带系统,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上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市纠风办要在监督检查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狠抓工作落实;专题推进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至少安排一次全市性检查;各参评部门要加强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及时报送材料。各牵头部门要于4月5日前将今年的工作方案、5月20日前将上半年的工作进展情况、1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市纠风办。
(三)抓典型带动和警示。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纠风工作好的典型和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做到学有榜样、赶有标杆,形成良好的纠风舆论氛围。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或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要通过媒体曝光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四)抓载体创新。各部门要对现有的工作载体进行完善,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推出新的工作载体,使纠风工作有抓手、有依托、有平台,扎扎实实的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五)抓好调查研究。各牵头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针对纠风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形成有分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通过调查研究,增强纠风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通过调查研究,促进加快改革,从体制入手,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