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纪委监察局健全信访案件五项制度
两年处分50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
密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五项制度有效推动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一是实行信访案件目标责任制。信访案件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和基层纪委、纪检组。二是实行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由纪委常委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三是实行信访案件协作办案制。该市纪委与公、检、法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协调,对重大信访案件协同查办;对基层难以查处的案件,由市纪委牵头,随时帮查指导,基层纪委协办。四是实行信访案件督办制。对批转到基层查办的案件,进行备案和督办,保证及时查办并上报结果。五是实行信访案件办案奖惩制。根据年初制定的办案计划,对重点信访案件查办、查结率和办案质量等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依据。2006年以来,通过建立健全信访案件查办机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7件,处分违纪违法人员5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0万余元,保证了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