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理性思考,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正确加以把握。
一、商业贿赂的基本含义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发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界限的意见》提出: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或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商业贿赂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开展专项工作必须明确治理范围。
治理的行为:不正当交易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三个层次。
治理的主体:各类公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者和社会团体、行业自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等。治理的现象包括:给予、收受财物,收受其他利益等。
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问题。
治理的重点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九个方面。
三、如何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1、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的成果。围绕自查自纠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目标,看一看经营者是否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是否得到了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是否有所增强;看一看行业管理者是否找准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看一看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是否及时移交,涉案人员有没有受到恰当处理;看一看是否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完善的意见。
2、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重点查办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程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金融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
3、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加快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健全现化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是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
4、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行使。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
密山市纪委监察局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