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规〔2020〕10号)和《鸡西市民政局鸡西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鸡民规〔2020〕10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密山市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内容,请将意见反馈至密山市民政局。
联系地址:密山市市政府二楼密山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5296857
联 系 人:管成军
此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密山市人民政府网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