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行政领导执法考试成绩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统一要求,我市于10月10日进行了首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各部门和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共144人参加了考试。其中合格127人,占88%,不及格17人,占12%。总体看,各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学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较比以前有明显提高。
按照上级要求和市政府办[2008]53号文件规定,对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在这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执法单位,在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中加分;对组织得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的交通、公安、建设、审计、人口和计生委等部门予以通报表杨;对平均成绩不及格和无故不参加考试的部门扣分;对不及格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不予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
附:考试成绩统计表
考试成绩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