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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输出(中介)工作程序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上传时间:2008-9-4 1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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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劳动力管理行政职能:

1、农村劳动力管理和开发就业工作;

2、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3、全市劳务输出协调工作;

4、乡镇劳动保障管理工作;

5、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二、农村劳动力管理工作程序:

(一)、组织县、乡、村进行农村进行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统计工作程序:

1、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将各乡(县)统计表和情况汇总分析后,写出综合分析材料后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程序:

1、每年11月份调查流动就业人员的流量、流向、流速,报市政府春运办公室,为交通部门安排运力提供信息;

2、组织劳动部门有关人员赴民工集中地慰问民工,帮助安排交通运输等有关事项;

3、春节后组织各乡(县)劳动部门查处非法劳务中介行为,制止新民工盲目外流;

 4、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到车站检查,对滞留老民工安排运力,对新民工盲目外流的进行劝阻。

(三)劳务输出工作程序:  

1、洽谈:  

1)、审核招工单位及有关人员证件(招工批件、企业资质证明、来人身份证明); 

2)了解企业情况(企业性质、企业地址、企业规模、注册资金等);  

3)了解企业招聘人数(男女比例)、招聘工种、用人要求(年龄、身高、体重、视力、文化、技术状况、身体状况、容貌、现实表现等)、用工性质、工作条件(工作时间、食宿环境、劳动环境等)、用工待遇(工资、奖金、医疗、保险、工伤、劳保福利、探亲等)。

4)商定招聘程序和报名、面试、考核日期;

5)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准备书面文件:

1)劳务协议(甲方为用工单位,乙方为劳务中介机构);

2)用人单位概况;

3)招工简章;  

4)劳动合同(甲方为劳务中介机构,乙方为劳务人员)。

3、招收、输送:

1)有条件的考察用人单位(无条件的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资质);

2)组织招工宣传(将用人信息录入微机、与新闻媒体联系广告宣传);

3)报名登记、审核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证书)、个人填写《求职登记表》;

4)组织目测、考核、体检,双向选择后确定录取人员;

5)与被录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整理表册(登记表、花名册、体检表等);

7)与用人单位商定输送方式,组织输送,结算费用。

4、善后工作:

1)材料归档;

2)进行跟踪管理服务;

5、收取跨地区就业服务费。

受理科室:就业局职介大厅          受理电话:5222305  5223305
【字体: 文章录入:王笃辉    责任编辑:王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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