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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签发证照时限”规定
信息来源:密山市公安局 上传时间:2008-9-4 1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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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证照时限

 

一、   办理护照(首次、换发申请)签发时限为15日,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签发时限可延长至30日;

二、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换发申请)签发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三、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换发、补发申请)签发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五、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我市属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市(县)。

【字体: 文章录入:张玲    责任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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