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收费标准:本项不收费
数 量:1个
许可时限:30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市环保局统一窗口受理->现场核查->审核->组织专家论证->
审定-> 签发、告知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人员构成及证明材料。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表》)。
4.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
5.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有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7.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工具、贮存设施。
8.有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9.有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10.有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受理科室:管理股
办结科室:鸡西局辐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