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人口计生委的主要职责,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综合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车辆、房产和职工福利、工作人员考核、晋升、任免、奖励和调动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编制省和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加强对计划生育外生育费、上级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参与制定药具经费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固定资产管理。
(二)规划统计股
负责编制全市短、中长期人口计划,督促、指导和检查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及人口项目的统计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任务,分析研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资料,组织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和预测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病残儿的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照顾生育二胎准生证的审批、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训计划生育规划统计人员。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文件,指导、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调查全市经济发展与计划生育政策协调发展问题,并进行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负责接待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处理计划生育举报案件;负责征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罚没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训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会同齐抓共管部门管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